開放政府是由叫做OGP(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,開放政府夥伴關係)的國際組織所提出來的:
「......秉持開放之價值與公民接觸,以改善服務、管理公共資源、推動創新及建構更安全之社區。懷抱透明及開放政府之原則,於自己國家與日益緊密連結的世界,實現繁榮、福祉及符合人類尊嚴之社會。......」
開放政府的四大願景,也就是我們期待的未來,是一個透明的政府、參與的政府、課責的政府和涵容的政府。
什麼是開放政府呢?簡單來說,在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中,漸進地把透明、參與、課責及涵容四個要素放進去,就是開放政府落實的方式。但具體來說,應該要怎麼做?
政治是眾人之事,政策過程應該讓眾人可以清楚地知道「發生了什麼事」。公部門的朋友可能擔心,若是讓外界直接看到這些未定案的溝通過程,會不會發生問題?事實上,越早開始提供資料,大眾越容易瞭解公部門所做的準備,在彼此資訊落差縮小的情況下,越有機會促進互信,進一步建立夥伴關係。
政策形成的過程中,讓大眾有機會針對有興趣的議題參與討論、表達意見,甚至進一步影響政策的內容。這樣一來,雖然公部門需要花更多時間凝聚共識,但政策成形之後,被大眾反對、甚至翻盤的風險也較小。
大眾對政策形成過程有疑慮時,可以回頭檢視這個意見是由誰提出?採納或不採納的原因為何?透過「接受問責、給出交代」的機制,建立「當責」的文化,讓每個人能主動對自己的意見負責。
公共議題涉及的面向很廣,如果在議題的討論過程中,公部門能讓受到政策直接影響的多方利害關係人充分表達意見,並彼此聆聽對話,就能收集盡可能多元的意見,減少政策發生錯誤的可能。
以上四個開放政府的要素,須環環相扣、相輔相成,才能達成開放政府的願景。如果只有透明,卻少了課責,或是有參與卻缺乏涵容,將導致偏廢或形式主義,因此,落實開放政府過程中具備整體性的衡量和高度反思是必要的。
為促進民主國家公共治理的透明與穩定,開放政府是達成公部門與大眾間彼此互信的重要途徑。在國內,運用設計思考方式,創造能涵容更多元觀點的政策討論流程;著重擴大民眾參與程度;並以更加透明的方式揭露政策形成的過程。同時為提升台灣能見度,力求與國際組織接軌,台灣自2020年起,亦提出「國家行動方案」及承諾事項,讓國際社會看見我國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共創過程,富含透明、課責或公民參與等核心價值。
推動開放政府,一定要從改變公務文化開始。2017年設置的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」便是將開放政府運作機制鑲嵌進體制中,藉由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的協助,從開放政府協作會議、對公務員的教育推廣課程、與民間的經驗交流等,擴散並推動開放政府。而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國家行動方案,除彰顯台灣推動開放政府之決心,也強化了開放政府落實之效能。